破產與生活

破產後可以去旅行嗎?

簡短答案

破產不應簡化成「完全禁止離港」,但破產期間的旅費及資金來源可能受到破產案受託人關注。破產人如安排海外旅行,應留意旅費是否由自己的財產或收入支付,以及是否需要向受託人提供旅費來源證明。

重點一覽

  • •破產不等於完全禁止離港
  • •旅費來源可能受關注
  • •家人支付旅費需留意
  • •公司出差可能不同
  • •應保留旅費來源證明
  • •旅行前應審慎考慮

1. 破產是否等於禁止出境?

破產不應簡化為「完全禁止出境」。香港破產制度沒有概括規定破產人不得離開香港。但破產人在破產期間的旅費及資金來源可能受到破產案受託人關注,破產人應留意有關安排是否影響其破產產業或受託人的評估。詳情可參考破產FAQ。

2. 自己支付旅行費用

如破產人用自己的收入或財產支付旅行費用,有關開支可能影響受託人對其剩餘收入的評估。破產案受託人可能關注破產人是否有剩餘收入用於旅行,以及有關開支是否與合理生活需要相符。破產人應留意,自行支付旅費可能需要向受託人解釋資金來源。

3. 家人支付旅費

如旅行費用由家人支付,破產人應留意有關安排是否涉及破產人的資產或收入。家人直接支付旅費給旅行社或安排行程,與將款項給予破產人自行支付,在受託人眼中的處理可能不同。破產人應保留有關證明,以備受託人查詢。

4. 公司支付工作出差

如旅行屬工作出差,費用由公司支付,情況可能與私人旅行不同。但破產人仍應留意是否需要向破產案受託人申報有關安排。工作出差與私人旅行的性質不同,但破產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需要通知受託人。

5. 返回內地

返回內地與其他海外旅行一樣,破產人應留意旅費來源及是否需要向破產案受託人提供證明。返回內地並非被概括禁止,但破產人不應假設往返內地完全不受關注。實際處理取決於旅費來源及受託人的要求。

6. 短途旅行與長途旅行

短途旅行與長途旅行在費用上可能不同,但破產案受託人關注的核心是旅費來源及是否影響破產產業,而非旅行距離的長短。破產人不應假設短途旅行一定不受關注。實際處理取決於旅費來源及受託人的評估。

7. 應保留甚麼證明?

破產人如安排旅行,應保留旅費來源的證明,例如家人支付的轉帳紀錄、公司出差的安排文件等。有關證明可在受託人查詢時提供,以解釋旅費來源。保留證明有助破產人向受託人說明有關安排不涉及破產人的資產或收入。

8. 旅行前應考慮甚麼?

旅行前,破產人應審慎考慮以下事項:

  • 旅費來源是否涉及自己的收入或財產;
  • 是否需要向破產案受託人提供旅費來源證明;
  • 有關安排是否影響受託人對剩餘收入的評估;
  • 是否保留足夠的證明文件。

破產人如有疑問,應在旅行前向受託人或法律顧問查詢,而非自行假設。

常見問題

官方資料來源

法律、政府費用及行政程序可能更新,應以相關官方機構最新公布為準。

法律內容審閱

葉謝鄧律師行

YIP, TSE & TANG, Solici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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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3/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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